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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建筑标准评价

发布日期:2019-12-28 15:06:03

在新版《绿色建筑标准评价》正式实施大半年后,国家标准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》、《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》、《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》目前也已进入报批阶段,有望年内实施。而在北京、重庆等地,有关绿色建筑的施工验收规范正在紧锣密鼓的编制当中,意在从竣工阶段管控绿色建筑设计的落实。

       “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层面,有关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都在不断完善中,未来的标准管理体系将覆盖绿色建筑的全生命周期,保障绿色建筑效益的实现。”作为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主编单位之一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的副总建筑师曾宇表示,未来的绿色建筑发展将更加注重实效性、多元化和融合性。

       新旧之变

       自年初新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实施以来,已有将近9个月的时间,新标准的推进和市场反应如何呢?

       “相比起2006版的老标准,新标准在调整后整体难度略有提高,其中一星和二星难度变化不大,而三星       绿色建筑的要求则较以往提高不少。目的是尽量让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数量呈金字塔型分布。”曾宇表示,这种设定也是希望市场在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时能够更加理性客观。“不要一说做绿色建筑都要三星,其实很多时候花这么多成本和代价完全没有必要。我们更希望一星成为普遍要求,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再做二星,而那些先锋或示范类项目才需要考虑申报三星。”

       据了解,此次新版标准有四大主要变化,一是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、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。二是调整评价方法,对各评价指标评分,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。相应地,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,取消优选项。三是在“四节一****+运行管理”的六类指标的基础上,增加“施工管理”类评价指标。四是增设加分项,鼓励绿色建筑技术、管理的创新和提高。

       新变化常带来新问题,新标准也不例外。特别是新版标准规定,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,应该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,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,即只要条文有所涉及,该建筑就参评并确定得分。而如果评价项目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,则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。

        “按照此规定,即便一个2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项目,19万平方米都是公建,只有1万平方米是住宅,要参评的话还是采用平均值的方式来确定分值,未免缺乏针对性。”一些企业认为。对此该标准主编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林海燕回应,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,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,只能尽量做到合理公平。

       蓝海呈现

       **新统计资料显示,今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建筑依然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,截至2015年6月30日,全国共评出319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,同比去年数量翻番,总建筑面积则达到3.6亿平方米。其中设计标识项目3009项,占总数的94.2%,建筑面积为3.4亿平方米;运行标识项目185项,占总数的5.8%,建筑面积为2194.8万平方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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